(一)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中途退庭:必须到庭的被告,法院会采取拘传措施强制其到庭;非必须到庭的被告,法院会进行缺席判决。
(二)被告有正当理由无法到庭:被告要及时向法院说明情况并提交相关证明,法院会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延期审理。
(三)被告下落不明:庭审前法院审查发现被告下落不明,可能裁定驳回起诉,让原告通过公告送达等方式重新确定被告后再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