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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诉讼的取证范围

知识产权诉讼的取证范围1、权利证据当事人所提供的权利证据通常需要证明:

(1)该当事人是该权利的拥有者或其利害关系人,因此他是合法的原告或投诉人;

(2)该知识产权在中国合法存在、有效并且因此可被依法行使。

2、侵权证据当事人所提供的侵权证据要能够证明:

被告实施了或正在实施被控侵权行为

例如,被告的促销宣传材料、被告的产品样品、被告的产品销售合同、销售发票等等。

3、有关损害赔偿的证据在侵权之诉中,原告要求被告赔偿,应当提交有关赔偿数额的计算方法。

由于在几类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中赔偿数额的计算方法均不止一种,且在几种计算方法都可以使用的情况下,应当由原告选择最有利的计算方法,保护自身的合法利益,并据此提交相应的证据。

4、有关侵权人情况的证据侵权人确切的名称、地址、企业性质注册资金、人员数、经营范围等情况,都是权利人必须了解的。

权利人根据侵权人的具体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策略和方案。

确定诉讼或行政打假的方案,确定管辖的机关。

最新修订: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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