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符合可撤销婚姻法定情形,女方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尽快向法院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以保障婚姻自始无效,财产按同居关系处理。
(二)若不构成可撤销婚姻但有财产问题,女方要积极收集男方在结婚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的证据,以便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争取权益。
(三)若男方行为涉嫌刑事犯罪,女方可向相关部门报案,配合司法机关追究男方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