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劳动仲裁认定用工单位需综合实际用工关系与法律规定。有书面劳动合同的,优先按合同载明主体认定。
(2)无书面合同时,依据事实劳动关系判断,若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劳动管理、安排任务、支付报酬、提供条件等,可认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3)特殊情形认定:劳务派遣中,实际使用劳动者单位为用工单位,派遣单位为用人单位,二者可作共同当事人;个人挂靠经营,挂靠单位与挂靠人共为用工主体;借调关系里,原用人单位一般是用工主体,有约定除外。
(4)建筑施工领域,发包单位将工程发包给无用工主体资格组织或个人,需对其招用的劳动者担责。认定时要结合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证据。
提醒:劳动仲裁认定用工单位较复杂,不同案情证据和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以作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