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财产属于婚前所有,然而却将夫妻双方的名字进行了登记,那么在法律范畴内会引发一些别具特色的影响。
从物权层面来考量,像不动产(像房产这类),其登记具备公示公信的效力,一旦登记了双方的名字,通常会被视作双方的共有财产。
当面临离婚并进行财产分割时,倘若没有特别的约定,一般就会按照共同财产来处理。
而对于动产,例如车辆等,若登记了双方的名字,也倾向于认定为双方共有。
不过呢,要是能够证实购房款、购车款等是由一方在婚前以个人财产全额支付的,在进行分割时就可以主张适当多分得一些。
但这种情况较为复杂,必须提供诸如银行转账记录、资金来源等足够充分的证据,以证明财产的来源性质,之后法院会综合各种因素来做出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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