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存在应当开具发票却不予开具的情形,且涉及有意逃避缴纳地税方面的相关税款(像以前的营业税等,在营改增之前有这样的情况,如今主要是涉及附加税费等地税范畴的税收),那么这种行为极有可能构成偷税漏税。
从法律层面来讲,偷税指的是纳税人蓄意违反税收法规,通过欺骗、隐瞒等手段来逃避纳税的违法活动。
而漏税则是纳税人并非出于故意而未缴纳或者少缴纳税款的行为。
不过在实际的税务管理工作中,不开具发票以逃避地税缴纳,通常会被认定为是故意为之。
一旦发现此类情况,税务机关具备进行查处的权力。
纳税人将会面临补缴税款的要求,同时还需加收滞纳金,并且会被处以罚款等行政处罚。
倘若情节较为严重,还有可能触犯刑法中的逃税罪,从而面临刑事处罚。
相关的企业或者个人理应尽快改正这种违规行为,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纳税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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