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遇到人身损害纠纷,要留意诉讼时效是三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以及义务人时起算。在这期间,及时收集能证明权利受损、义务人身份、损害事实等相关证据,如医院诊断证明、事故现场照片等。
(二)一旦发现权利受损,尽快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可通过书面函件、短信等方式,保留好相关凭证,使诉讼时效中断重新计算。
(三)若义务人拒绝履行,要果断在时效内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