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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资金罪未谋取个人利益

挪用资金罪并非以谋取个人私利作为其构成的必要条件。

此罪针对的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他们凭借职务之便,将本单位资金挪作他用。

要么归个人使用或借给他人,且数额较大并超过三个月未还;要么虽未超三个月,但数额较大并用于营利活动或非法活动。

即便没有谋取个人利益,只要符合这些挪用资金的行为规定,依旧有可能构成该罪。

一旦遭遇此种情形,相关人员务必尽快终止挪用行为,全力弥补单位所遭受的损失。

倘若已被依法追诉,就应当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从自身是否具备从轻、减轻情节等方面展开辩护,像自首立功以及积极退还赃款等情节都可能对案件产生影响。

最新修订:2024-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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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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