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了解补偿标准:被拆迁人要明确当地关于集体土地、房屋、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可向当地政府部门咨询。
(二)收集证据:若遇到不补偿的情况,及时收集拆迁相关文件、房屋产权证明、土地承包合同等证据。
(三)与征收方协商:与征收方沟通,说明自身诉求和权益,要求按照规定给予补偿。
(四)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协商不成,可在规定时间内向相关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