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财产案件的案件受理费按诉讼请求金额分段累计交纳。对于诉讼标的额100万的房产案件,计算方式如下:1万元以内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部分(9万元)按2.5%交纳2250元;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部分(10万元)按2%交纳2000元;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部分(30万元)按1.5%交纳4500元;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50万元)按1%交纳5000元,各项相加总案件受理费为13800元。
(2)案件受理费仅为法院收取的诉讼费用,实际诉讼中还可能产生其他费用。比如委托律师处理案件的律师费、房产价值评估或鉴定的费用、公告费、保全费等,这些费用并非法院收取,需由当事人根据案件实际情况自行承担。
提醒:
当事人起诉前应明确诉讼标的额对应的案件受理费,同时考虑可能产生的律师费、鉴定费等其他费用;不同案件情况费用不同,建议根据自身案件咨询专业人士,明确各项费用的计算及承担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