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诉讼仲裁专题 > 诉讼管辖专题 > 移送管辖后能否再提管辖异议

移送管辖后能否再提管辖异议

通常来讲,移送管辖后是不可以再提起管辖异议的。

移送管辖主要是法院之间对案件进行的移送操作,其目的在于修正管辖方面出现的错误等状况。

当案件被移送后,接收移送的法院便获得了对该案件的管辖权

这是依据管辖恒定原则而来,目的是确保司法程序既稳定又高效。

然而,倘若出现特殊情况,像移送管辖违背了专属管辖或者级别管辖的相关规定等极为严重的违法情形,当事人是能够向接收移送的法院提出异议的,要求其把案件移送至具有合法管辖权的法院进行审理。

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特殊情形是有着严格限制的,不能随意凭借一般管辖异议的理由再次提出异议。

最新修订:2024-10-30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