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女方在婚前将自身患有的精神病予以隐瞒,而男方有离婚的意愿,那么是能够借助诉讼的途径来达成目的的。
从法律层面来看,依据相关规定,婚前隐瞒重大疾病属于可撤销婚姻的范畴。
倘若能够证实女方在婚前隐瞒了病情,男方便可向法院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如此一来,婚姻从一开始就不具备法律效力。
倘若男方希望以离婚诉讼的方式来处理此事,法院将会依据双方感情是否破裂来作出判决。
鉴于女方婚前隐瞒精神病这一状况对夫妻关系产生了极为重大的影响,法院通常会考量这一因素在感情破裂认定过程中所起到的作用。
并且,在诉讼的整个过程中,依然需要提供女方患病以及隐瞒病情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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