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协议后,都要按协议履行自己的义务。用人单位要按时按金额支付赔偿款,劳动者要配合办工作交接和离职手续。
(二)若用人单位不按时支付赔偿款,劳动者可持协议原件去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能向法院起诉要求其履行协议。
(三)若协议有欺诈胁迫或显失公平等可撤销情况,劳动者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仲裁机构或法院请求撤销协议并争取合法权益,同时要提供证据证明。
(四)若协议合法且是双方真实意愿,双方都要遵守,不能随意变更或解除。
(五)劳动者要保管好协议及相关履行凭证,方便后续维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