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纷争案件诉讼要分相关的金额数区分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的限定,通常的经济纷争案件,应向基层人民法院或其人民法庭诉讼;涉外案件和重大的、达到肯定诉讼标的金额的案件,向中级人民法院诉讼;特别重大、达到相当大的诉讼标的金额的,才能向高级人民法院诉讼。 对于我国大部分地区的司法实践中,市级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一审民商事案件标的额在100万以上5000万元以下(含本数),其中经济合同纷争案件标的额为150万元以上3000万元以下(含本数)。100万以下(不含本数)将有区县级人民法院、法庭受理立案的。
2019-01-22 06:57:2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