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乡道(未划中心线)拐弯处因避让路人(一老人在路边)往中间走了一点,与对面车碰撞。

黑龙江 - 伊春 交通事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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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拐优先、右侧先行的原则。左拐弯车进入岔口时运行线路较长,需要占用整个岔口道路资源,若右拐弯车不避让左拐弯车辆,使其通行不畅,整个岔口其它行车道车辆通行便受影响,为了确保交通秩序的流畅,提倡左拐弯优先便是平等的体现。大陆车辆行驶室多设在汽车左侧,因此右拐弯车辆行驶员观察视线明显优于左拐弯车辆的行驶员,法律提倡优势地位的右拐弯行驶员避让左拐弯行驶员,便体现以人为本的法律精神。

2018-10-06 07:03:4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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