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财产罪是指有意违法地将公共财产和公民私有财产据为已有,或者有意毁坏公私和财物的做法。刑法分则第五章限定了十二种具体的侵犯财产犯罪。以违法占有为目的的侵犯财产罪。包括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聚众哄抢罪、侵占罪、职务侵占罪、敲诈恫吓罪。
侵犯财产犯罪主体有是通常主体,可能是特殊主体。侵犯财产罪在主观方面是有意的。多数犯罪是以违法占有公私财物为目的的。所谓“违法占有为目的”,是指明知是公共的或者他人的财物而意图把它违法转归已有或者归第三者占有。而这里的“第三者”,既包括公民个人,也包括集体。这里的“占有”在分别性质的犯罪中有分别的含义,能够是完全排斥所有人或者保管人对财物的控制而永久地占有,如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侵占罪等
2018-10-01 07:52:1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