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的差别是什么?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哪个判的重?能判多少年年?

河北 - 承德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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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碚区维权顾问

地区:河北 - 承德

您好!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欺骗或者以其他手段违法占有公共财物的做法。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公司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务违法占有,数额较大的做法。贪污罪和职务侵占罪都是以违法占有为目的,客观做法也有相似之处。他们的主要差别是:
1、犯罪客体分别。贪污罪的客体是职务做法的廉洁性和公共财产所有权;职务侵占罪的客体是职务做法的廉洁性和本单位财产所有权。
2、犯罪主体分别。贪污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公司、公司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但不包括国有公司、公司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公司或者其他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公司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根据《》第条,【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欺骗或者以其他手段违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公司、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欺骗或者以其他手段违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根据《》第条,【职务侵占罪;贪污罪】公司、公司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违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能够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公司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公司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公司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做法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限定定罪处罚。综上,职务侵占罪和贪污罪的罪名大小是相同的,具体坐牢时限要根据整个案情,涉案金额全方面的考虑。

2018-06-15 14:47: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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