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效果,有无优先受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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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法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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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权人代位权债的保全规则的一种。所谓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时债权,对债权人导致损害的,债权人能够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我国的代位权规则中,可代位行使的权利仅限于到时债权,不包括其他权利。rn  债权人代位权隶属债权的对外效力,突破了债的相对性,牵涉第三人的权利。代位权是债权的一种法定权能。无论当事人可否商定,债权人都享受此权利。rn   《合同法》第七十三条 【债权人的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时债权,对债权人导致损害的,债权人能够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隶属债务人自身的除外。rnrn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花费,由债务人负担。rn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2017-12-12 10:22: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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