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处主要负责办理协议离婚事宜。
当双方都自愿离婚时,必须一同前往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过程中,需要携带一系列重要材料,同时,还需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离婚协议书,这份协议书明确了双方在离婚相关事宜上的意愿和约定。
婚姻登记机关会仔细审查双方提交的这些材料,确保其真实性和完整性。如果符合规定的条件,就会予以登记,并发放离婚证,标志着离婚程序的完成。
值得注意的是,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的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如果改变主意不愿意离婚了,都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而在前述规定期限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如果未申请,就视为自动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
2025-02-03 10:20:1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