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妻共同生活的这段时间里所购买的房产,通常来讲都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
就好比说,就算老婆在买房子的时候没有出一分钱,但是到了离婚的时候,她还是有权利去参与财产的分配的。
对于共同财产的分割,一般是遵循平等这个原则的。
夫妻双方可以一起商量着确定各自在房产中应该占有的份额,如果商量不拢,那法院就会根据具体的一些情况来做出判定,像购房款到底是从哪儿来的,还有双方在家庭当中所做出的贡献之类的这些因素。
不过,如果这个房产本来是一方在婚前就有的个人财产,然后婚后只是用他自己的个人财产去还贷款,那在离婚的时候,配偶通常也就只能分到婚后一起还贷款的那部分以及相应增值部分的财产。
总而言之,可不能因为老婆在购房的时候没有出钱,就随随便便地否定她在离婚的时候对房产的分配权利,一定要具体情况具体去分析。
2024-12-04 14:35:2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