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法律条例,倘若以获取利润为目的,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便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所规定的“聚众赌博”:其一,组织 3 人及以上参与赌博,通过抽头获利的金额累计达到 5000 元及以上;其二,组织 3 人及以上进行赌博,赌资的数额累计达到 5 万元及以上;其三,组织 3 人及以上参与赌博,参赌的人数累计达到 20 人及以上。
此中的立案标准涵盖了抽头渔利、赌资数额以及参赌人数等多个方面。
只要达到上述中的任何一个标准,就有可能被依法刑事立案,并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当然,各个地区可能会依照本地的实际状况,在法律所规定的范畴内对具体的数额标准进行适当的调整,但都必须遵循相关法律的基本准则。
2024-10-30 14:14:2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