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关于对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犯罪分子依法正确适用缓刑的若干规定》二、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受贿一万元以上,除具有投案自首或者立功表现等法定减轻情节的之外,一般不适用缓刑。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受贿数额一万元以上不满五万元,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适用刑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减轻处罚在有期徒刑三年以下量刑的,一般不适用缓刑。对其中犯罪情节较轻,积极退赃的,且在重大生产、科研项目中起关键性作用,有特殊需要,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的,可以适用缓刑,但必须从严掌握。因此,根据您的叙述,您的叔叔并不具有法定的减轻情节,且您叔叔的受贿数额是五万元,根据法律的规定一般是不适用缓刑的。您可以根据您的具体情况,详细咨询律师。
2017-05-05 19:54:1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