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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行为是克扣工资?

周* 广东 - 东莞 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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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广东 - 东莞

法律分析:


所谓“克扣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即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而提下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劳动报酬。但是克扣工资不包括以下减发工资的情况:


(1)国家的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


(2)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


(3)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


(4)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但支付给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5)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工资等。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律师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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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补充1:


哪些行为属于克扣工资?


所谓“克扣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即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而提下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劳动报酬。


不包括以下减发工资的情况:


(1)国家的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


(2)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


(3)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


(4)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但支付给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5)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工资等。


相关补充2:


补充工伤保险是哪些?


补充工伤保险是专门针对已经办理了工伤保险的人所进行的补充保险。办理了补充工伤保险后,受工伤的职工不仅可以得到原有的工伤保险补偿待遇,还能够获得数额比较大的一次性的经济补偿,这样工伤员工在出院以后的生活水平更能得到一定的保障。这种补充工伤保险项目的启动可以让工伤职工的保障水平全面提高。

2023-03-17 14:22:5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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