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自诉案件的区别都有什么

广东 - 韶关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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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广东 - 韶关

法律分析:


1、定义不同。


2、提起诉讼主体不同。自诉当事人自己提起的诉讼公诉是检察院依职权主动提起的诉讼。公诉是由检察院代表国家向法院起诉,要求追究加害人的刑事责任


3、提起诉讼条件不同。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 【自诉案件范围】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律师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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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补充1:


刑事案件怎么委托律师


1、到律师事务所办理委托手续律师事务所认为可以接受聘请的,应当与当事人签订聘请律师合同,办理委托手续,明确当事人和律师事务所的权利、义务关系,应写明由律师事务所指派办理此案的律师姓名,并由当事人和律师事务所签名、盖章,注明合同订立日期


2、如代他人聘请律师,应当向律师事务所提交有关委托聘请律师的证明文件,律师事务所方可接受聘请


3、交纳代理费律师的法律服务是一种有偿服务,因此当事人在聘请律师时,必须交纳一定的律师费用,依照承办业务的繁简程度,需时长短和诉讼标的的多少等实际情况,向当事人收取规定幅度内的办案费用。


相关补充2:


刑事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四)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2023-02-24 18:35:4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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