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处罚的附加刑驱逐出境是如何规定的?

山东 - 日照 刑事犯罪辩护
1位律师回复

苏州法务团

地区:山东 - 日照

法律分析:


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驱逐出境是指对犯罪的外国人强迫离开中国国(边)境的一种特殊的刑罚方法。它只对犯罪的外国人适用,对本国人不适用,因此,我国刑法将其作为对犯罪的外国人适用的特殊刑种作了单独规定。


驱逐出境是一种特殊的附加刑。法律规定,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因为驱逐出境既可以独立适用,也可以附加适用,所以符合附加刑的基本特征。因为驱逐出境只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所以是一种特殊的附加刑。附加刑是指刑法规定的刑罚方法,适用于补充主刑。驱逐出境是强迫犯罪的外国人离开中国的一种刑罚方式。驱逐出境作为一种刑罚方法,只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不适用于犯罪的本国人,不具有普遍适用的性质。


按照我国刑法规定,附加刑,又称为从刑,是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附加刑既可以附加适用,又可以独立适用。适用附加刑时,一个犯罪可以同时适用两个以上的附加刑。


我国刑法中的刑种共9种。其中,主刑5种,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4种,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和驱逐出境。


另外在实际案例中可以处两种以上的附加刑。现行《刑法》关于几种不同情况下数罪并罚规定的内容来看,都是指主刑的并罚,并不包括附加刑的并罚。目前,在法律规定不明确的情况下,对于附加刑的并罚,法官可根据不同情况,确定的原则来进行并罚,即限制加重原则、并科原则和吸收原则,这是刑法理论界和司法界所公认的数罪并罚的三大原则。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律师提示:


以上是“犯罪处罚的附加刑驱逐出境是如何规定的?”问题的详细解答。需要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请点击页面咨询按钮,与律师一对一沟通,获取解决方案。


相关补充1:


刑事案件怎么委托律师


1、到律师事务所办理委托手续律师事务所认为可以接受聘请的,应当与当事人签订聘请律师合同,办理委托手续,明确当事人和律师事务所的权利、义务关系,应写明由律师事务所指派办理此案的律师姓名,并由当事人和律师事务所签名、盖章,注明合同订立日期


2、如代他人聘请律师,应当向律师事务所提交有关委托聘请律师的证明文件,律师事务所方可接受聘请


3、交纳代理费律师的法律服务是一种有偿服务,因此当事人在聘请律师时,必须交纳一定的律师费用,依照承办业务的繁简程度,需时长短和诉讼标的的多少等实际情况,向当事人收取规定幅度内的办案费用。


相关补充2:


刑事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四)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自诉人被害人诉讼代理人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2023-02-24 18:25:02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日照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徐州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