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遵循的原则是什么

江苏 - 南京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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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答疑法务

地区:江苏 - 南京

法律分析:


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律师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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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补充1:


家暴离婚需要哪些证据


家暴离婚需要提供能够证明存在家暴的行为证据,具体如下:
1.伤情鉴定
2.录音录像,使用手机或者录音录像设备记录当时的情况;
3.对方道歉信、保证书
4.报警、调解记录;
5.证人证言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可以根据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认定家庭暴力事实。


相关补充2:


离婚时什么情形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023-02-22 16:35: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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