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纠纷答辩状要注意什么

湖南 - 怀化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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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谈判法务

地区:湖南 - 怀化

法律分析:


离婚财产纠纷答辩状要注意如下问题:


1、答辩状的提交主体一般仅限于被告一方,原告不能提交;


2、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3、答辩状内容应包括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等;


4、其他需要注意的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律师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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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有以下六个流程:


1、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递交诉讼状。


2、法院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3、立案后向被告送达起诉状,被告答辩。


4、法院安排庭前调解


5、调解不成法院安排开庭审理


6、法院作出判决。


相关补充2:


离婚净身出户协议写明不出抚养费是否合法


离婚净身出户协议写明不出抚养费的,只要协议是双方自愿签订的,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如果抚养一方出现特殊情况造成无力抚养子女的,请求对方支付抚养费,法院是支持的。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


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2023-02-20 16:59: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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