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权不完整的房屋离婚时能否分割

福建 - 南平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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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盟维权顾问

地区:福建 - 南平

法律分析:


根据法律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因此,对夫妻共同占有、使用的,但不具有所有权或所有权不完全的房屋,在未完全取得房屋所有权之前,不宜当作夫妻共同财产直接进行分割处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十七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律师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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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补充1:


离婚哪些情形不需返还彩礼


离婚不需要返还彩礼的情形:


1、不符合法律允许情形的,一方请求返还彩礼的,不予支持。


2、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形,但是已经共同生活两年以上、生育子女或者所送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一般不予支持。


相关补充2:


离婚了孩子的抚养费怎么给


《民法典》规定离婚子女抚养费包括子女的生活费、医疗费等,子女的抚养费是可以增加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023-02-20 16:23: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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