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与侵占罪的区别有哪些

湖南 - 永州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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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关系调解法务

地区:湖南 - 永州

法律分析:


1、概念不同: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应负返还的义务;


侵占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2、性质不同:


不当得利属民事责任


侵占罪属刑事责任


3、不当得利的取得,是由于受害人或第三人的疏忽、误解或过错所造成的;


侵占罪有严格的犯罪构成要件


4、特殊情况下不当得利也可以演变成侵占罪。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七条


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律师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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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补充1:


刑事案件有必要请律师吗


首先请律师辩护是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唯一途径。所以请律师辩护是完全必要的。如果经济条件允许,建议尽早聘请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介入探视、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


相关补充2:


律师多久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


在刑事案件当中,犯罪嫌疑人被拘留进看守所以后,案件移交至人民检察院之前,只有律师才有资格能够会见到犯罪嫌疑人。


辩护律师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律师会见权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律师依法所享有的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

2023-01-16 10:39: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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