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人违约如何办

福建 - 福州 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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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小助手

地区:福建 - 福州

卖房人毁约,要承担三种结果。
卖房人看到房价上涨后拒绝卖房,属于民事违约行为,按照规定,要承担三种违约结果:
一是继续履行合同;二是采取措施补救;三是赔偿缺失。
这三种违约结果是由买房人选择的,因此,买房人可以不要卖房人返还定金,而要求对方必须继续履行合同。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违约责任

2021-08-14 11:58:5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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