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意向书和协议书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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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尔塔拉谈判法务

地区:浙江 - 衢州

股权转让意向书和协议书的区别是:
1.性质作用不同。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属于契约性文书。
2.角度范围不同。协议书往往较多地涉及宏观角度、总的原则。
3.内容要求不同。协议书的内容不及合同具体细微。
4.失效长短不同。意向书的有效期限一般较短。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2021-08-04 18:09: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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