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鉴定找哪个部门

江苏 - 苏州 医疗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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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县谈判法务

地区:江苏 - 苏州

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机构是: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

2021-08-02 17:53:5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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