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补偿款太低的该怎么办

广西 - 南宁 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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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广西 - 南宁

拆迁补偿是指房屋征收部门自身或者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照我国集体土地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在征收国家集体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时,对被征收房屋进行立项评审,给予所有权人安置和迁移损失补偿。拆迁补偿标准由当地政府制定,如果对补偿安置方案不服,可先向政府申请协调,协调不成的,再由批准征地的政府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再向法院起诉。《行政复议法》第13条规定,关于对各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2021-07-30 13:40: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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