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未办理登记有没有效力

江苏 - 宿迁 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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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解惑法务

地区:江苏 - 宿迁

股权质押未办理登记是没有效力的,根据法律的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2021-07-28 14:31: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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