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构成伤残的鉴定费由谁承担?

湖南 - 衡阳 工伤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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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区法务团

地区:湖南 - 衡阳

【法律分析】本着谁主张谁先承担的原则,起诉后,由法院判决由谁承担。一般来说,不构成伤残的由申请者承担。【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二条: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公告、勘验、翻译、评估、拍卖、仓储、保管、运输、船舶监管等发生的依法应当由当事人负担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有关机构或者单位,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提供当地民族通用语言、文字翻译的,不收取费用。

2021-07-27 16:25: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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