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后的刑期是从逮捕之日开始计算吗

河南 - 郑州 刑事处罚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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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河南 - 郑州

判刑后的刑期不是从逮捕之日开始计算。
根据《刑法》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由此可见,刑期既不是从逮捕日开始计算,也不是纯粹从判决日开始计算。

2021-07-19 16:32: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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