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秘密侦查的适用原则

福建 - 龙岩 刑事诉讼
1位律师回复

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福建 - 龙岩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经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由有关人员隐匿其身份实施侦查。但是,不得诱使他人犯罪,不得采用可能危害公共安全或者发生重大人身危险的方法。
对涉及给付毒品等违禁品或者财物的犯罪活动,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实施控制下交付。

侦查机关采取上述一种或多种措施,为的是能够查明案件的事实很真相,侦查措施的种类包括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询问被害人;对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进行勘验或者检查;解剖尸体;人身检查;以及搜查等。


2021-07-18 06:02:07 回复
其他人都在看:
龙岩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北京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 北京律师
  • 法律知识

赵江涛律师 咨询我

你好,哪里额损失最低原则?
我长期代理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案件,可以看我的案例;
建议委托律师帮助代理维权,可以与我联系代理事宜 更多>>

胡永正律师 咨询我

您具体要咨询什么问题呢?这个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更多>>

我要提问

提交

猜你还想看

提问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