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抵押登记手续及《房屋他项权证》如何办理

湖北 - 荆州 房产纠纷
1位律师回复

徐州维权顾问

地区:湖北 - 荆州

抵押贷款中,抵押当事人——资金方和借款人应在房屋产权证收押后,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权属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借款人应提交抵押登记申请书、身份证,银行应提供购房合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房屋所有权证等材料。登记机关对材料进行审核后予以登记发证,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做抵押情况注记交给借款人,同时向资金方颁发《房屋他项权证》。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根据此规定,我们可以得知,房屋进行抵押后,《房屋所有权证》由抵押人进行保管,《房屋他项权证》由抵押权人保管。建设部《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属国务院部门规章。部门规章的调整范围和法律效力都是有限的。综上所述,在房产抵押过程中,他项权证是银行持有的,等贷款还清后,借款人可以到银行取回他项权证。至于银行拿到他项权证多久放款,并没有统一规定,一般来说,银行拿到后审核无误的,会在一两天内放款。银行持有他项权证,就是确保抵押权在自己手中。

2021-07-16 14:57:13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荆州律师 房产纠纷律师 徐州房产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