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变更业主

西藏 - 山南 土地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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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清区谈判法务

地区:西藏 - 山南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知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道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1、转让方的原土地使用证原件2、已过户后买受人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3、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转让契税(县财政收取)及营业税等(地税局收取)。

2021-07-15 17:54:2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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