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媳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吗

湖北 - 武汉 遗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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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答疑法务

地区:湖北 - 武汉

儿媳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法律规定,如果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或者共同生活,即提供主要经济来源、劳务方面的主要扶持,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一般的情况,同一顺序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是均等分配的。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2021-07-12 13:39: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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