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音遗嘱的有效条件

浙江 - 杭州 遗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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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法务团

地区:浙江 - 杭州

录音遗嘱的有效条件如下:1、录音记录遗嘱人和见证人的姓名以及订立遗嘱的时间;2、遗嘱人、见证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4、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且见证人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第一千一百四十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2021-07-12 13:38: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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