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与债务转让及第三人履行间的关系

山西 - 太原 债务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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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维权法务

地区:山西 - 太原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债权债务转让与第三人履行在诉讼上的关系:
1、债权转让:在达成债权转让协议后,原债权人就退出债权债务关系,变成受让人与债务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2、由(向)第三人履行:第三人并不是合同当事人,原合同双方当事人不能直接向其主张权利义务。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553条规定: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2021-07-08 14:21:1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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