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是什么

新疆 - 伊犁 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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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法务团

地区:新疆 - 伊犁

借款合同的生效不仅要借款人出借人双方达成合议,还要求出借人以一定的方式将该款项支付给借款人。
支付的方式有以下五种:
(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三)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四)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
(五)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2021-07-06 09:32:4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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