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产品侵权责任的范围是什么

四川 - 宜宾 医疗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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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法务

地区:四川 - 宜宾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三条的规定,因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民法典》生效时间是2021年1月1日)

2021-07-05 11:38:3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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