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住房公积金需携带的材料都有什么呢

安徽 - 六安 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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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安徽 - 六安

1、购房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全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3、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

5、房本原件及复印件;
6、《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
【法律依据】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2021-07-02 16:06: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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