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的房产再出售需要哪些税费

广西 - 南宁 房产纠纷
1位律师回复

静海县维权顾问

地区:广西 - 南宁

需要加纳下列税费
1.营业税及附加。房屋144平米以下购买不足2年的,全额征收营业税,满2年的免征。144平米以上购买不足2年的,全额征收营业税,满2年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
2.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税基为房屋实际成交价减去房屋原价及受赠人支付的相关合理税费后的余额,税率为20%。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第2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2021-07-02 16:06:38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南宁律师 房产纠纷律师 徐州房产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