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未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的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黑龙江 - 伊春 抵押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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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争议调解法务

地区:黑龙江 - 伊春

如果违反此项规定,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五十七条规定: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项目停工,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2021-07-02 11:08: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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