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须到成都公积金中心委托的银行填写书面申请,并提交有效的资料证明。一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二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三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四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五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六成都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受托银行应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成都公积金中心。成都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受托银行。受托银行应按成都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成都公积金中心复核,成都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贷款资金应以借款人支付购房款的名义划转到售房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售房款专户若系再交易住房贷款,须将贷款资金划转到成都公积金中心委托的住房交易中介机构在银行开立的专户,再按相关规定支付给售房人。
2021-06-28 15:37:21 回复想获取更多房产纠纷资讯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