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上班途中受伤如何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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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申请工伤认定一般需提供以下资料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1.填报《工伤认定申请表》;
2.受伤害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明,用人单位的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用人单位为合法用人主体的其他证明;(查看原件、留复印件1份)
3.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文本或者职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查看原件、留复印件1份)
4.医疗机构出具的职工受伤后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查看原件、留复印件1份)
5.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提交有权机构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结论性意见或者人民生效裁决文书,或者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的证明。(查看原件、留复印件1份)

2021-06-27 06:13: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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