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m.64365.com
微信扫码,关注律图公众号 免费问律师
网络纠纷解决策略师
地区:广西 - 南宁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双方权益明确,不执行严重影响当事人生活,符合法定条件,当事人申请的,可以先予执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四条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执行。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二)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